河北新闻网5月17日讯(记者张岩)今天从国家统计局石家庄调查队获悉,最新统计数据显示,4月份石家庄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1.6%,其中食品价格上涨4.5%,非食品价格上涨0.9%;消费品价格上涨2.4%,服务价格上涨0.3%。今年1至4月石家庄市CPI同比累计上涨2.0%。
从同比来看,4月份,石家庄市构成CPI的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呈现“六升二降”。涨幅最高的为医疗保健类,同比上涨5.0%,带动CPI上涨约0.42个百分点。受猪肉和鲜菜价格涨幅较高的影响,食品烟酒类同比上涨4.0%,带动CPI上涨约1.15个百分点。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其他用品和服务同比涨幅较小,分别为0.6%、0.3%、0.7%和0.6%。交通和通信类、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价格下降,同比降幅分别为1.0%和0.2%。
4月份,石家庄市CPI环比下降1.2%。衣着类降幅最大,环比下降2.7%。鲜菜价格环比下降25.7%,拉动食品烟酒类价格下降2.6%,从而影响CPI下降约0.79个百分点。居住类、交通和通信类环比降幅分别为0.8%和0.4%。教育文化和娱乐、生活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三类分别环比上涨1.0%、0.1%、0.1%。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价格与3月份持平。
此外,4月份石家庄市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同比下降3.3%,较3月份降幅缩小1.2个百分点;环比上涨1.2%,较3月份涨幅扩大0.6个百分点。4月份石家庄市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IPI)同比下降4.2%,环比上涨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