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日的活动现场
据了解,公安部自2010年起将每年的5月15日定为全国公安机关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简称“5·15”宣传日,今年是第七个宣传日。5月15日,石家庄市公安局联合有关行政部门在桥西区西清公园设立主宣传站隆重举办“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石市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在辖区同步开展现场宣传活动。
昨日,记者在现场看到在现场咨询的市民络绎不绝,市民李大爷今年快70岁了,他对记者说:“这种活动是市民最关心的,和市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因为现在的经济类犯罪太狡猾,市民都不知道哪个是真哪个是假,今天民警在现场解答,以后再运用民警教给的窍门,很快就能辨别真假。”
解析:常见五种犯罪类型
据了解,2016年石市公安经侦部门已破获经济犯罪案件106起,打击处理经济犯罪嫌疑人276名,为受害企事业单位及市民挽回经济损失1573万元。与此同时,警方从当前公安机关掌握的情况看,常见的多发性经济犯罪主要集中在非法集资、传销、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信用卡诈骗、假币等五种犯罪类型。同时对五种经济类犯罪的特点进行分析,并且提醒市民如何防范。
防范假币犯罪
从近年来公安机关破获的案件情况看,不法分子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利用假币牟利:
1、“找零”。不法分子以大面额假币购买小额物品的方式,骗取“找零”的真币。
2、购物。不法分子多在傍晚或夜间光线昏暗时,直接使用假币在小商店、小摊点、农贸市场等地购买商品;或利用部分市民对假币警惕性低的特点,到农村集市、农牧山区等地购买农牧产品。
3、“调包”。不法商贩以经营小饭店、小商铺或出租车等行业作掩护,乘顾客不备,用假币调换顾客支付的真币,然后谎称面额大“找不开”或钞票有问题(例如将假币撕掉一角),将假币退还顾客,请顾客重新支付。
4、购买高档商品并“调包”。在高档酒店商品部、名烟名酒店等处,多名不法分子配合,先用真币付款,购买大量名烟名酒等高档商品,麻痹受害人;然后找借口(如怀疑烟酒质量)退钱;最后装作“回心转意”,再次提出购买。因前面已验过货币真伪,受害人放松了警惕,不法分子便乘机调包使用假币付款。
5、“色诱调包”。有的地方称“仙人跳”,即利用女性勾引男性受害人从事色情活动,分散其注意力,然后由其他不法分子用假币调换受害人衣物中的真币。受害人一般离开现场后才会发觉异常,因羞于启齿,只好忍气吞声。
6、“丢包”诈骗。不法分子先将假币掉落在诈骗对象旁,佯装不知离开现场,然后有同伙出现,捡起地上假币,拉住诈骗对象到僻静处“分钱”,利用各种借口,将假币留给受害人,骗取受害人随身携带的财物后离开。
7、“花边假币”诈骗。不法分子用少量真币冒充所谓“高仿真假币”样品,蛊惑受害人购买;然后在正式交易时,将大批裁剪好的花边纸(或花边冥币)捆扎,上下两面用真币或者高质量假币包装,诈骗企图购买假币牟利的受害人。
8、使用假币进行非法活动。不法分子在从事赌博、非法烟草买卖、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时,用假币结算,“黑吃黑”。
防范银行卡犯罪
近年来,银行卡犯罪案件多发,犯罪手法不断翻新。公安机关提醒广大持卡人:要切实提高对银行卡犯罪的警惕性,了解和掌握自我保护的技巧,远离犯罪侵害。
1、注意保管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工作证件及其复印件等,办卡时到银行正规网点办理,一般不找他人代办,以防被他人冒领卡;
2、在消费结账时,要留意银行卡的去向,切忌将银行卡交给他人到自己视线以外的地方刷卡,谨防被盗取银行卡信息;
3、在ATM机取款时,要注意观察现场环境,特别是取款机插卡口是否存在异常,有无加装卡槽等,确认安全后再插卡;
4、在ATM、POS机等设备上输入密码时,要使用手或其他物品进行遮掩,谨防被不法分子安装的盗码器和摄像头等作案工具窃取信息;
5、不要滥用网上银行,或登录不良网站,谨防被木马网页和程序盗取信息;
6、洽谈生意时遇到对方要求办理、查验银行卡时,要十分警惕,做到卡不离手;
7、使用网上银行时,要认真核对网站地址,避免登录木马网页,泄露网银信息;
8、不参与非法套现、洗钱等活动,谨防被不法分子窃取信息、伪造银行卡。
防范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
当前,不法分子不断变换犯罪手法,以假乱真,以次充好,蒙蔽广大市民。有的采取“傍名牌”手法,改变知名商标的文字偏旁、个别字母、图案细节;有的利用回收的真品包装材料装入假货、低档货;有的名烟、名酒、名表店以及知名商品专卖店将假货混杂在真品中销售;有的以网上代购、外贸尾单等名义推销假商品;有的注册400免费查询电话、防伪号码,或者大肆发布虚假广告,蒙蔽消费者;有的组织团购、展销会、旅游团定点购物形式销售低档伪劣商品。
为有效防范假冒伪劣犯罪的侵害,公安机关提醒市民,注意以下防范措施,提高辨假识假能力,谨防上当受骗:
1、注意辨假。要认清商标及相关注册信息,并且注意商品外包装,印刷是否清晰,色调是否纯正,批准文号是否规范。对存疑商品,可以登录相关政府网站、企业门户网站查询;
2、不贪便宜。要从正规渠道、规范门店购买商品,不要贪图小店、游商的所报低价,对价格远低于正常市场价格的要格外提高警惕。并且自觉抵制假冒,共同维护和谐创新的社会氛围;
3、勇于维权。在购买商品时应索票、索证,留下消费凭据,发现可疑商品后,可将相关的物证,如发票、收据、商品内外包装、他人见证等,送相关政府部门或消费者协会,进行鉴定鉴别,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发现犯罪线索的可向公安机关举报。
防范传销犯罪
传销主要利用“杀熟”手段骗人骗钱,千万不要碍于情面抱着先试试看的心理盲目加入,否则会深陷传销泥潭不能自拔,最后只能是害人害己,竹篮打水一场空。同时,要尽到公民义务,提醒周围的人提高警惕,防止被骗。如果发现涉嫌传销的组织或人员,或发现自己被骗误入传销,一定要保持理智,设法尽早脱离传销组织,并及时拨打12315或110举报。
1、以介绍职业、招聘兼职、从事新型项目经营、低成本创业等为名,欺骗他人在本地或异地非法聚集,以面对面集中授课“洗脑”的形式,用“财富、梦想、荣耀、成功”等词语诱导他人参与。
2、以所谓合法公司为掩护,假借高科技、新产品的幌子,以产品直销为名,宣传增设专卖店、实现连锁销售、创建概念店、申办体验馆、出资购买区域发展加盟商的权利等,通过发展加盟商按层级收取加盟费吸引他人参与。
3、以亲属、朋友、同乡身份介绍“新型营销”、“全新致富理论”、“网络营销”、“合法直销”、“消费联盟”、“网络倍增”、“加盟连锁”等信息,组织所谓“成功”人士现身说法或招商会、推荐会、免费旅游并送纪念品等活动诱骗他人参与。
防范非法集资犯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的规定,以下活动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犯罪,请提高警惕:
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保管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3、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4、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