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马彦铭)从5月10日召开的全省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视频会议上获悉,我省将进一步严查当前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挂靠走票、非法渠道购销药品、药品回流、特药流弊、饮片非法分装等风险隐患,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问题,坚持“严”字当头,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根据有关要求,药品批发企业要首先开展自查,并将自查与整改报告于今年5月31日前报送省食药监局。省食药监局将根据企业自查和整改情况,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实施监督检查。对能主动认真查找问题,并积极纠正的企业,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到期未报告的,向社会公开企业名单,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对拒不报告、谎报瞒报以及自查不认真、整改不到位,且继续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从严从重查处,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依法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其姓名和身份信息。按规定向有关部门通报,实施联合惩戒。
省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目前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执业药师不在岗、索证索票不及时、企业资质更新不及时、药品存放不规范等方面。发现的问题不突出,还未能查出深层问题隐患,药品流通监管的危机感需进一步增强。
下一步,省食药监局将对集中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和案件查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案件查处工作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改正。对玩忽职守、包庇纵容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同时利用12331举报平台,鼓励公众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一经查实,按规定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