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5名学生泄露考题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获刑
昆明市5名学生通过QQ群、百度贴吧散播云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试题和答案,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公诉机关以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将5人起诉至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因其行为破坏了国家保密管理制度,已触犯《刑法》,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法院审理后,5名被告人均被判刑。
庭审中公诉人表示,2013年7月4日晚, 6名管理人员(其中刘某另案起诉)在名为“属于我们的决战”的QQ群中讨论,组织群内考生上传云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试题,并邀约会做题的群友一起做题上传答案。同时,对每一个人应该负责的工作进行分工,明确“职责”。
法院认为,在这次“泄题事件”中,李某某担任组织者的角色,负责统筹安排其他4人分工合作,帮助考生作弊,从而通过考试。期间,李某某还向20余名考生售卖答案,并获得3600元的赃款。李某某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因其在本次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其涉案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另外4人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因在这次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