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白学军、赵峰 河北日报记者周远)省委决定,省纪委共设置44家派驻机构,其中,综合派驻23家、单独派驻21家,实现对100家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落实省纪委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的通知,对派驻机构领导体制、职能调整、主要职责、机构设置等作出明确规定。
2015年11月,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派驻机构改革的路线图。2015年12月,经省委同意,省纪委在省委办公厅等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新设7家派驻机构,迈出派驻全覆盖的重要一步。《关于全面落实省纪委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的出台,是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创新成果,充分体现了省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真正实现了把党内监督覆盖到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各个部门和单位。
省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的一大亮点是加大了综合派驻力度。综合派驻立足内部挖潜、整合机构、盘活存量,改变过去“一对一”的派驻模式,采取“1+N”方式,就是纪检组驻在一家机关办公、管若干家的事,地位相对超脱,有利于增强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能够更好地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与改革前相比,我省派驻监督覆盖单位尽管增加60多家,但派驻机构数量反而减少4家,真正做到了精简高效。
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有利于强化党的自我监督,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下一步,省纪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完成纪检组组建,选好配强派驻机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同时,省纪委要求,各派驻纪检组要边组建边工作,做好调整中的工作衔接,理顺工作关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卓有成效地做好派驻监督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