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张会武)日前,记者从邢台市物价部门获悉,自5月1日起,邢台实行阶梯气价。按年度用气量计算,居民家庭全年用气量划分为三档,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
据邢台市物价部门《关于邢台市市区居民生活用气实行阶梯价格的通知》,居民独立采暖用气执行居民阶梯气价。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以及未实现抄表到户的合表用户,气价水平按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即每立方米2.575元。
据悉,居民阶梯分档气量按年度周期计量,用气量在年度周期之前不累计、不结转。预购买气量的卡表用户,按用户累计购气量执行阶梯气价;后付费抄表结算用户,按供气企业累计抄表气量执行阶梯气价。因调价、新装、销户等原因用气不足一年的,按照实际使用月数计算分档气量,不足一个月的,按照一个月计算。
根据该通知,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该通知自5月1日起执行。三档气价具体如下:
第一档,0-300(含)立方米,每立方米2.40元;
第二档,300-1200(含)立方米,每立方米2.75元;
第三档,120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3.0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