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王敬照)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河北省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分三个时间段进行,分别为提前批录取、第一次集中录取、第二次集中录取。
据介绍,“3+4”本科、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计划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省教育考试院不集中组织,录取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原则在7月上旬进行。第一次集中录取时间为7月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第二次集中录取时间为9月下旬,分统一录取和自主招生录取两部分进行,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根据规定,今年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对象为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等。报考“3+4”本科和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计划的考生必须是初中优秀应届毕业生。报考五年制和“3+2”高职的考生必须是参加当年中考的初中毕业生。教育类专业新生须从当年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中录取,不实行自主招生。根据省教育厅、省卫生厅有关文件精神,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不允许招收中等医学类专业的省外学生。
此外,“3+4”本科、五年制和“3+2”高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考试院确定。体育与健身类、文化艺术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学校测试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