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河北省发改委获悉,近年来,河北省坚持增减结合、进退并举,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及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十二五”期间,河北省关停拆除高炉87座、转炉及电炉94座,累计压减炼铁产能3391万吨、炼钢产能4106万吨,有冶炼能力的企业由148家减至110家。
在做好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河北省政府先后两次组织钢铁行业化解产能专项行动,共拆除23家企业的26座高炉、19座转炉,淘汰压减炼铁产能1127万吨、炼钢产能829万吨。
淘汰压减现有产能的同时,河北省严格控制新增钢铁产能,在全国率先将落后产能高炉淘汰标准由400立方米及以下,提高到450立方米及以下,转炉淘汰标准由30吨及以下提高到40吨及以下。“十二五”以来,全省没有备案任何新增钢铁产能项目。
用好政策倒逼企业去产能。近年来,河北省严格执行能耗限额、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差别电价、水价政策,设立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和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奖补资金,形成了多位一体的政策体系,确保化解过剩产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李慧敏 李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