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卢达 河北日报记者张永利)“我因为工作任务没有完成好而被‘召回’管理,我将以此为契机,认真学习,汲取教训,争取早日回到工作岗位,做出优异成绩。”近日,在邢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三楼的“召回中心”,一名姓刘的干部说。
为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有效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工作责任心,全面激发各级干部干事创业激情,邢台经济开发区积极探索推行干部“召回”管理制度,对不能胜任现职的干部进行“召回”管理,离开岗位“回炉再造”。从去年4月实施至今,该区已对18名不合格干部进行了“召回”管理。
为明确“召回”对象,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制定出台了《不胜任现职干部管理办法》,明确把不会干、不想干、作风“庸懒散拖骄软虚”、滥用职权、工作排名末尾等12种不胜任工作的干部列为“召回”对象,各镇办、区直部门每季度上报一次拟“召回”管理人员有关材料,经研究确定后纳入“召回”学习班。凡是进入学习班的,在全区通报。
对确定的“召回”对象,由区纪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帮助其分析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结合各自岗位特点,组织他们在区“召回中心”集中学习。主要剖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他们的政治素养、纪律意识、业务能力。
对于完成强制培训学习的“召回”干部,强化跟踪考察,不定期对“召回”干部进行跟踪考察并综合各方意见进行考核评定。跟踪考察合格的,返回原岗位继续工作;跟踪考察不合格的,由考察组提出岗位调整建议,经区主管领导同意后报区党工委研究,采取转岗、免职、降职、降级、待岗、辞退、解聘等方式对其进行组织处理。
“‘召回’制度不是让干部‘丢位子’,而是通过这种方法让他们‘照镜子、换脑子’,红脸、出汗之后,焕发出新的精神面貌和工作热情。”邢台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组织部部长江润民介绍,这项制度实施以来,各级干部精神为之一振,全区上下呈现出“争任务、争第一、争头功”的喜人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