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红色预警道路运输企业将纳入省级安全生产“黑名单”

2016-04-06 22:17:57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王艳荣
经河北省安委办同意,今年起,被列入交通安全诚信考评红色预警监管名单的道路运输企业,将同时被列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在新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以及用地、证券融资、贷款等方面受到严格限制。

    河北新闻网4月6日讯(记者常方圆)从河北省交管局获悉,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河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河北省安委办同意,今年起,被列入交通安全诚信考评红色预警监管名单的道路运输企业,将同时被列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在新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以及用地、证券融资、贷款等方面受到严格限制。

    目前,河北省交管局对道路运输企业实行交通安全诚信考评记分管理,年度累积积分在20分以上的道路运输企业将被列入红色预警监管名单。今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红色预警监管企业,还将被列入省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1年内发生1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含主要责任);1年内发生4起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含主要责任);全省道路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诚信考评中积分达到40分以上的(含40分);全省道路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诚信考评中连续两年积分达到20分(含20分)至39.9分的,第一年予以警告,第二年列入省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

    《河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对列入“黑名单”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采取严格限制新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以及用地、证券融资、贷款等措施。在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表彰时,对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相关情况应同时通报纪委、组织部门。列入“黑名单”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人员不得推选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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