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3月29日讯(记者孔思远)从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今天上午召开的“关于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第一季度,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查验出入境特殊物品18批次,较2015年全年的5批次增长260%。
近年来,在河北医疗技术不断提升和京津生物产业不断向河北转移等多个因素推动下,河北省出入境特殊物品的数量和种类均出现较大幅度的增加。目前, 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审批查验的出入境特殊物品中,出境特殊物品包括各类体外诊断试剂、疫苗等,入境特殊物品主要为体外诊断试剂、各类标准品、眼角膜、造血干细胞等。
相关链接:什么是出入境特殊物品
什么是出入境特殊物品?让我们先来看一个石家庄入境旅客私自携带特殊物品被截获的案例。
2015年12月13日,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石家庄机场办事处检疫人员在对来自韩国仁川的9C8790航班旅客入境携带物查验中,截获瓶装特殊物品注射液50支,成分为玻尿酸;注射针剂44支,成分为组织修复生长用材料,且包装说明为韩文无中英文。与旅客沟通得知,旅客因不清楚相关规定,未办理《特殊物品审批单》,属私自携带。
因旅客不能提供《特殊物品审批单》,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机场办检验检疫人员对上述物品依法予以截留,12月19日,旅客办理相关退运手续后,在检验检疫人员全程监管下,将该批特殊物品装上当天飞往韩国的航班。
据了解,出入境特殊物品指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因其本身可能含有或携带微生物病原体,或其本身就是病原微生物,而不同于其他一般货物。根据我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入境、出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的携带人、托运人或者邮递人,必须向卫生检疫机关申报并接受卫生检疫,未经卫生检疫机关许可,不准入境、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