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公德意识和维护公共环境意识,个中原因可能很复杂,但车窗抛物行为方便自己且几乎得不到惩罚,恐怕是车窗抛物行为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近日,河北经贸大学教授武占江接受笔者采访时说,因取证难、执法成本高,多数地方监管部门对车窗抛物行为都抱着睁只眼闭只眼态度,因此,人们时常遭遇车窗抛物却又无可奈何。
武占江认为,文明社会不但要依靠市民自律,还要依赖法律对人们行为的塑造。车窗抛物不仅是一种损害公共环境卫生的不道德行为,而且违法,后果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早有规定,机动车乘车人不得向道路抛撒物品。然而在事实中,车窗抛物的违法成本太低,鲜有人受到惩罚,这使得人们对这一法规的存在熟视无睹,最终的结果只能是法规被一次次架空。从这个角度来看,邢台市利用视频抓拍和市民举报等方式,依法严惩车窗抛物行为,就是狠抓制度执行,让法规落地生根,既能威慑预防车窗抛物行为,又能让公众对法规产生敬畏感。
武占江告诉笔者,靠严惩能否罚出城市文明,这是一个曾经争议不断的话题。很多人认为,严惩可以起到一时作用,但最终治标不治本,仅仅靠罚款难以打造出一个文明城市,而城市文明建设归根结底有赖于市民文明意识的培养和道德水平的提升。但辩证地看,在公序良俗尚未完全形成的前提下,法律的介入必不可少。如果能够公开公平公正地执法,对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予以适量适度处罚,确实能起到教育警示作用,进而让严惩成为促进城市文明的催化剂。
据武占江介绍,在英国伦敦,凡有乘客朝车外扔垃圾,车主将被处以100英镑的罚款;美国一些州对车窗抛物的处罚更严,不仅给予高达500美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被处以6个月监禁、吊销驾照。重罚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公民遵纪守法,养成讲卫生、讲文明、讲公德的好习惯。
在武占江看来,邢台探索建立的“黑名单”制度,也很有推广价值。该市定期曝光车窗抛物行为,以“昭告天下”式的惩处,将违法驾驶员产生的道德污点,变成道德谴责式“疼痛”。这种社会评价和个人名誉减损的惩治,不仅对当事人是一种“声誉损失”,更能对其他驾驶员产生“口碑警戒”:自己一旦做出车窗抛物的不文明行为,就会付出高昂的道德成本。
“根治车窗抛物行为,需要多管齐下、多种途径纠正。除了硬措施的刚性约束,告知、规劝等道德教育的软约束也必不可少。”武占江认为,相关部门应把政策宣传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把道德教育和礼仪教育结合起来,把管理者的治理和个人的自觉结合起来,通过媒体引导、志愿者劝导等方式营造一种共同拒绝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的舆论氛围。
“向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说不,离不开我们每一个人的积极参与和支持。”武占江说,整治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我们每个人既是参与者又是受益者,只有每个人都成为公德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我们的生活才会变得更省心省力、更愉悦轻松。我们在自觉摒弃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的同时,还要敢于主动制止、及时纠正身边其他人的这一行为。 通讯员胡卓理 河北日报记者原付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