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简政放权再出新举措 20部门下放49项行政权力

2016-01-30 10:11:49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孔思远
此次放权针对阻碍协同发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深层次矛盾,改变了以往由省政府部门单方提出下放意见的做法,采取省政府部门“端菜”和市县政府“点菜”相结合、委托第三方评估等形式,坚持量质并重,注重下放事项的针对性和含金量。具体下放事项以行政许可事项为主,同时兼顾政府部门的重要权力事项(主要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中调整为政府部门行政权力类的事项)。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李巍)记者从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为有效推进河北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投资潜力和活力,促进调结构、稳增长,近日,省政府研究决定,省政府20个部门向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下放49项行政权力事项,包括44项行政许可、1项政府内部审批和4项其他权力事项。

    此次放权针对阻碍协同发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深层次矛盾,改变了以往由省政府部门单方提出下放意见的做法,采取省政府部门“端菜”和市县政府“点菜”相结合、委托第三方评估等形式,坚持量质并重,注重下放事项的针对性和含金量。具体下放事项以行政许可事项为主,同时兼顾政府部门的重要权力事项(主要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中调整为政府部门行政权力类的事项)。比如省住建厅“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审批”“各设市城市、扩权县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从业许可”,省民政厅“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省商务厅“投资总额在3亿美元以上,不需要国家综合平衡的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审批”等权力事项的下放,有利于发挥市级政府贴近基层、就近管理优势,向市场释放更多发展空间,提振市场信心,助推经济加快转型升级和稳定增长。

    本次行政权力事项的下放采取直接下放和委托下放两种方式。对于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必须由省级实施,仅规定由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事项,以直接下放的方式下放到市级实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由省级实施的事项,则按照《河北省行政许可委托实施办法》,以委托的方式下放到市级实施,由委托行政机关与受委托行政机关签订委托书等形式落实。在此次下放的49项行政权力事项中,有直接下放事项24项,委托下放事项2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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