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十二五”水利改革发展回眸

2016-01-27 10:18:38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冀晓航

    重点领域改革获突破性进展——

    探索创新水资源管理新模式,加大依法治水管水力度,水利发展的内生动力明显增强

    自来水公司提供的实际收费数据显示,2015年3-5月,水利部综合事业局、河北省水利厅建立的全国首个合同节水管理工作试点单位——河北工程大学用水量分别为13.9万t、14.9万t和12.6万t,与去年同期相比,节水率分别为40.8%、46.39%和44.4%,合同节水初见成效。

    合同节水管理是由节水服务运营商募集社会资本,集成先进适用节水、治水技术和产品,对指定项目进行节水技术改造或实施水生态环境治理,获得节水效益后用水单位支付全部投资成本,从而分享节水、治水效益,是一种长效节水、治水的新型市场化节水模式,打破了以往节水、治水靠政府推动的单一运行方式。

    合同节水管理是我省“十二五”期间水利改革的一个缩影,5年来,我省积极探索有效商业模式,拓宽水利资金渠道、增强市场活力,推动有关扶持政策落地,在水利改革方面取得较大突破。

    ——加强河道现代管理体系建设。2013年组织开展了近年来规模最大的清障行动,清除各类阻水障碍998项;严格河道采砂管理,编制完成70条(段)河道采砂规划;对全省353条汇水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道进行划界竖桩,划界总长度2.3万公里。

    ——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成乡镇水利站909个,农民用水者协会2700个,基本实现基层水利服务组织全覆盖。

    ——推进水权水价改革。省政府印发了《水权确权登记办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区49个试点县全部完成农业水权确权登记;出台了《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意见》《河北省农业水价改革及奖补办法》,积极推广“一提一补”“超用加价”农业水价改革模式。严格落实工业差别水价、工商业和服务业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31个设市城市全面落实了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

    ——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在完成元氏、卢龙两个国家试点县和11个省级试点县改革任务基础上,在91个县全面推进改革工作,明晰工程所有权和管护权,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

    ——深化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强与省农发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利用农发行过桥贷款和国家专项基金,解决项目配套资金缺口69.4亿元;发挥河北水务集团融资平台作用,为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落实授信贷款174亿元;制定《水利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办法》,鼓励企业等投资主体参与重大水利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

    ——加大依法治水管水力度。“十二五”是我省水利立法力度最大的5年,省人大、省政府先后出台了《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河北省抗旱规定》《河北省水功能区管理规定》等15部涉水法规规章。全省10个设区市相继成立了专职水政监察队伍,提升了水利综合执法能力,年均查处涉水违法案件1100多起,水事矛盾敏感地区水事秩序稳定。简政放权加快了水利行政审批效率,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由64项减少到15项,18项非行政许可审批全部取消,开发了网上审批系统,并在省内率先开通使用网上数字签名,提高了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效率。

    一系列改革及其配套措施,不断提升着我省水利事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回顾5年来水利改革发展历程,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启示弥足珍贵。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水利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必须搞好顶层设计,科学规划,有序推进;必须抢抓历史机遇,补短板、破瓶颈,破解关键问题;必须适应时代要求,转变发展方式,以改革创新为水利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必须抓好党的建设,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水是万物之母、生存之本、文明之源。回顾“十二五”,水利改革发展成就卓著、润泽燕赵民生、服务经济发展,水利人感到无限自豪。展望“十三五”水利美好愿景,只要我们继续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心、扎实的作风、行之有效的措施投入工作,我们有理由相信:我省水利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一定会有新的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