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日报讯(记者张伟)记者从市文明办获悉,从即日起,2014至2015年度沧州市级文明单位申报、评选、命名工作正式启动,12月30日申报截止。
此次文明单位申报、评选范围包括沧州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含民营企业)、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居委会);中央、省垂直管理部门、驻沧企业、事业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沧部队、沧州军分区及所属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驻沧部队及所属各中队。
文明单位申报、评选工作旨在展示近两年我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丰硕成果,深化和拓展“好人之城”建设。同时,也是一个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加强教育、提高水平的过程,通过宣传推广各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的先进做法,引导和带动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为沧州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提供强大的正能量。申报结束后,市文明办将在检查验收基础上,结合平时抽查、年终考核验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情况,提出推荐名单,在新闻媒体公示期满后,报市文明委审批。联系电话:2160120,邮箱:czswmbxt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