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邯郸市环保部门获悉,峰峰矿区一家煤化工企业因为超标排污,拒不接受行政处罚,当地环保、公安等部门除罚款103万元外,还对企业负责人实施了行政拘留。据悉,这也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邯郸市峰峰矿区对排污企业开出的最大罚单。
据介绍,环保部门在今年开展的“环境保护大检查”行动中,对峰峰矿区康华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循环熄焦池进行了现场采样,经邯郸市环境监测站样本检验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1480毫克/升、氨氮482毫克/升、挥发酚25.9毫克/升、总氰化物0.52毫克/升,企业排放水污染物均已超过国家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而且超标倍数较大。
5月28日,峰峰矿区环保局给污染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给予5.17万余元的高限处罚。行政处罚下达后,峰峰矿区康华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逾期未缴罚款,环保局随即又下达催缴行政处罚罚款通知书,但企业仍逾期未交纳罚款。
为此,峰峰矿区环保局依据有关规定加重处罚,总计罚款103万元。同时企业因未办理排污许可证,公安机关依法将企业负责人行政拘留。(记者 王彬 通讯员 冯涛张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