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孙青)12月10日,由河北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国土厅、省住建厅、省环保厅带队的六个联合督导组,全部进驻现场,对全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据了解,12月10日,河北省环保厅印发了《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督导发现问题的通报》,向相关市政府通报了环保部督查组发现的问题和省督导组查发现部分涉气企业连续3天超标的问题,要求相关市政府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问题及企业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依法高限处罚,并进行整改,启动问责机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据介绍,河北省环保厅组织对在全省排名靠前、首要污染物为PM10且空气质量为严重污染的蠡县、武邑、深州、枣强、宁晋、新河、隆尧、柏乡8个县进行了督导检查。经检查发现这些县首要污染物为PM10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县城中城中村原煤散烧现象普遍;二是施工工地扬尘严重,一些工地未按要求停工,土石方未采取抑尘措施;三是道路保洁和机动车交通管制不到位,道路扬尘严重。
针对此类问题,督导组要求各相关市强化对县级应急响应的督导检查,县一级政府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强环境监管,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
在12月10日检查中,省督导组共检查出21个环境问题。其中,9个为减排措施未落实、不到位等问题;12家涉气企业存在超标排放情况,涉及电力、玻璃、化工等行业。据悉,上述查出的问题已在河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和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当地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