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郸市4名男子在饭店聚餐后一时兴起,在街头燃放烟花爆竹引起路人不满。当地警方闻讯快速出动将4人控制,并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
12月6日夜间,有群众举报邯郸市联纺路东段一家饭店附近有人放炮,浓烟污染环境。民警经过调查、取证,确认男子王某邀请朋友在饭店聚餐后,与范某、吴某等4人在街头燃放烟花爆竹,现场遗留大量鞭炮碎屑。
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对王某等4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据了解,邯郸市主城区京珠高速公路以东3000米、南至马头镇、西至南水北调主干渠以西1000米、北至黄粱梦镇所围合范围内,除春节规定时间外严禁燃放烟花爆竹。(记者王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