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首位举报“车窗抛物”市民获奖励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5-11-22 21:49:03  责任编辑:侯猛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原付川 通讯员刘晓燕)前不久,邢台市针对 “车窗抛物”行为,出台专门的奖励办法,凡市民举报“车窗抛物”行为属实有效,则给予每例50元的物质奖励。11月19日,该市市民牛先生成为举报“车窗抛物”行为首位获奖励者。

    据牛先生介绍,他的行车记录仪拍下前车的“车窗抛物”行为后,他将这段视频作为举报证据,发送给该市数字城管中心。该市数字城管中心认为,这段视频满足“显示具体位置、显示车牌照、显示违法行为”等条件,且保存完好,符合有奖举报条件,属实有效。该市数字城管中心提醒,市民利用行车记录仪等摄像设备拍下“车窗抛物”行为后,请及时拨打12319数字城管热线,或直接将证据发送至ccpwzl@163.com邮箱。

相关新闻

邢台车窗抛物举报开出首奖 举报市民获50元奖金

2015-11-20 10:12:24

凡市民举报车窗抛物行为属实有效,将给予每例50元的物质奖励,激发了广大邢台市民的参与热情。11月19日,市民牛先生第一个领到了举报车窗抛物的奖金。

发动市民取证作依据 秦皇岛开出首张“车窗抛物”罚单

2015-11-13 22:01:47

继邢台市开出首张针对“车窗抛物”行为的罚单后,近日,记者从秦皇岛有关部门获悉,该市也开出首张50元的“车窗抛物”罚单。

秦皇岛开首张“车窗抛物”罚单

2015-11-13 09:34:55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近日对“车窗抛物”开出首张罚单,一私家车车主为其车窗抛物的行为缴纳了50元罚金。

邢台:举报车窗抛物可获价值50元物质奖励

2015-11-12 13:47:54

日前,市城管局、交警支队联合执法,对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开出首张罚单,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融媒体矩阵

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时评稿件请投kangkaige2010@126.com,或直接加慷慨歌Q群167277165。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 2000 - 2015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 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