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孔大龙、陈起艳 燕赵都市报记者李家伟)一位没留下姓名的热心出租车驾驶人,因为救助一位烫伤的孩子情急之下连闯红灯到医院救助。11月12日上午,沧州市交警支队表示,依据公安部2009年4月1日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应当予以消除。沧州市交警支队将对其“免罚”,也希望这位目前还不知名姓的热心人携带驾驶证,身份证和行驶证到沧州市交警支队指挥中心办理免于处罚手续。
据家住沧州市区的韩女士介绍,11月3日8点半多,她和孩子在家玩。她烧了开水沏茶,没想到,茶杯破了,把站在旁边一周8个月大的儿子烫伤了。孩子的脸、脖子都红了,而且烫起了皮。孩子疼得哇哇大哭,韩女士吓坏了,赶紧抱着孩子向小区门口跑。小区门口正停着一辆出租车,韩女士赶紧上车,把情况一说,司机二话没说,发动汽车加大油门向医院疾驰。走到开元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时,正赶上红灯。司机看到孩子疼得哇哇大哭,韩女士十分着急,便没有停车,而是直接闯了过去。一路上,司机一直安慰韩女士别着急。驶至人民商场路口时,不巧又是红灯,司机拐到逆行道上走了一段。韩女士跟司机说:“你闯了红灯,不怕被罚吗?”司机说,孩子要紧,不能耽搁了。把孩子送到沧州市中心医院门口,韩女士掏车费,司机摆摆手说:“我哪能要你的钱,快去给孩子看病吧。”韩女士觉得过意不去,执意想给司机钱,但司机说什么也不收。
韩女士的孩子住了7天院,前几天出院了。韩女士说,当时都急蒙了,也没顾得上看是哪个汽车出租公司的,光知道司机是个四五十岁的男子。韩女士说,这几天,她心里暖暖的,这名好心的司机让她特别感动。“现在孩子也好了,我想通过报纸找到这位好‘的哥’,当面向他表示感谢。”韩女士激动地说。
11月12日,沧州市交警支队表示将寻找这位好心“的哥”,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其免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