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深化医改工作会透露一串儿好消息
■河北288所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
□首席记者 王凤伟 通讯员 刘允儒
全省147个县(市、区)的288所公立医院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年前基本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严禁县级公立医院举债购置大型医疗设备;鼓励患者凭处方在零售药店购药;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以及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在9月22日召开的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上,透露一串事关百姓就医问诊的好消息。
好消息1
147个县(市、区)288所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
目前,全省147个县(市、区)的288所公立医院全部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提前实现了改革全覆盖。
在医疗费用方面,今年上半年数据显示,较改革前的2012年,医务人员人均收入增长19.6%,门诊人次增加21.6%,药占比下降4.2%,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增长明显趋缓。
好消息2
年底前要基本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
目前,全省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初步建立,大病保险几乎全覆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持续推进,91个县(市、区)实现了省级新农合定点出院即报。
今年全省将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完善医疗救助制度,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着力实现基本医保保基本、大病保险保大病、医疗救助兜底线、商业保险保品质,年底前要基本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
好消息3
与249家京津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
围绕京津冀医疗卫生协同发展,我省开展了医疗救治、医疗保障、疾病预防等多领域、多形式、多层次的合作。
目前,已与京津医疗管理部门签署合作协议6个,建立合作关系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达249家,合作项目377个。这意味着我省百姓将会有更多机会享受到京津医疗专家的诊疗服务。
好消息4
办好一所县级公立综合医院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我省将在办好一所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和一所县级公立中医医院的基础上,鼓励采取迁建、整合和转型等多种途径将其他公立医院改造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科医院、老年护理或康复等机构,也可以探索改制重组。鼓励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县(市、区)探索通过多种方式引进社会资本,推进公立医院改制。
好消息5
严禁县级公立医院举债购置大型医疗设备
《实施方案》提出,全省将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推动公立医院布局和结构的优化调整,合理控制县级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设备配置,严禁县级公立医院自行举债建设和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在质优价廉的前提下,鼓励县级公立医院使用国产创新药、国产医用耗材和器械。
同时,全省所有县级公立医院要严格按照改革既定要求,破除以药补医,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降低药品、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治疗等价格,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和中医等服务项目价格。力争到2017年,县级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好消息6
医护人员收入不得与业务收入挂钩
全省将逐步提高医务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不包括药品、耗材支出)比例,力争到2017年占比不低于40%。严禁设定科室、医务人员创收指标,医务人员收入不得与药品、耗材、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好消息7
严格监控基本医保目录外药品使用率
《实施方案》要求,应把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以及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同时将加强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严格监控基本医保目录外药品使用率、药占比、次均费用、平均住院日、转诊转院率等指标,每半年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均次(病种)费用、参保(合)患者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等情况进行公示。
在分级诊疗制度方面,将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完善双向转诊程序,重点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推进急慢分治格局的形成。探索建立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精神、肢体等残疾康复诊疗服务以及结核病综合防治管理模式。
好消息8
医药分开,鼓励患者凭处方药店买药
推进医药分开,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医保、新农合支付制度,鼓励患者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在零售药店购药。
好消息9
2017年居民医疗信息将互通和共享
2015年底前,全省基本完成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医院基本业务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和共享。同时,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信息系统标准化建设,完善信息安全保护体系。加强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对上与大型医院相连,对下链接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上联下通。积极推进区域内医疗卫生信息资源整合和业务协同,2017年底前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电子处方、公共卫生、新农合等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好消息10
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遏制
《实施方案》特别要求,要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重点监控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医疗总费用、收支结构,以及检查检验、自费药品、医用耗材等占医疗收入比例等情况。加强对医药费用增长速度较快疾病的诊疗行为监管,到2016年,实现县级公立医院门诊、住院患者人均费用和总收入增幅下降,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收入)占业务收入比重提升,自付医疗费用占总医疗费用比例下降。到2017年,县级公立医院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