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张会武 通讯员周玉萍)手举广告牌,行走在大街小巷。近期,这种以人为载体的“人体广告牌”频繁出现在邢台市的主要街道,不但影响了城市形象,更成为交通事故的巨大隐患。
近日,邢台市城管局城管支队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邢台市公园东街达活泉东门附近,20多人每人手持木柄广告牌进行沿街宣传并沿街散发商品广告。20余人所持广告牌上,介绍的是某灶具公司产品,声势浩大,观望者颇多,不仅影响市容交通秩序,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交通事故。城管执法人员在对其进行拍照取证后,对举牌、散发广告人员进行说服教育,同时对所持广告进行暂扣。
据邢台市城管支队负责人介绍,根据相关法规,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不得擅自设置、发放商业广告。目前城管支队“取证、查处、扣缴”三位一体,查处随意散发小广告行为27处,暂扣小广告6万份。查处流动举牌宣传行为2起,暂扣广告牌56个,小广告5000余份。
同时,双节将近,各商家宣传高峰即将来临,提醒商家切勿用此形式进行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