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张淑会)近日,记者从河北省卫生计生委获悉,到2015年底,河北省三级医院全部病房都要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三级综合医院还要在门(急)诊、手术室等非住院部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其他有条件的医院也要积极开展。
省卫生计生委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优质护理改善护理服务的通知》,明确提出,医院要建立门(急)诊护理岗位责任制,明确并落实护理服务职责。对急、危重症患者要实行优先诊治及护送入院。对候诊、就诊患者要加强巡视,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给予及时、有效处置。同时,要制定并落实门(急)诊护理质量督导及培训方案,通过满意度调查等方式了解患者就医感受,持续改进护理工作。
通知还要求,医院要健全并严格落实患者入、出院护理服务工作制度和服务流程。责任护士应按照要求为患者提供入、出院护理服务,不得交由进修护士和实习护生代替完成。有条件的医院,应当明确专(兼)职人员为出院患者提供有针对性的延续性护理服务,保证护理服务连续性。要严格落实护理分级制度,按照有关要求定时巡视患者,及时观察病情变化、用药及治疗后反应,发现问题及时与医师沟通,并采取有效措施。
为满足临床护理服务需求,河北省提出,医院不得随意减少护士编制和数量,护理人员配备将与临床重点专科、医院评审评价挂钩。要优先保证临床护理岗位护士数量,并根据科室疾病特点和护理工作量,合理配置护士。同时,医院可聘用并合理配备一定数量、经过规范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的护理员,在责任护士的指导和监督下,对患者提供简单生活照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