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靳跃进)7月29日,某公司的刘先生到宁晋法院办事,误将一辆停在法院门口的轿车当做自己的车,拉开车门将手提包放在驾驶员座位下。当刘先生离开法院回到家时,才发现手提包不见了。包内不仅装有近4万元现金,还有身份证、驾驶证、多张银行卡和加油卡,刘先生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
冷静下来的刘先生仔细回想了事情过程,确认是在法院门口将包丢失。他立即赶到法院,这时已是中午下班时间,法警队副队长颜建东正要回家吃饭时闻听此事,他一边安慰刘先生,一边调出法院监控视频仔细搜索,终于看到了刘先生放包的车辆。根据车牌号,颜队长立即向有关部门查询,确定了车主并拨通电话。原来这辆车是当时同样到法院办事的陈先生停放于此的,接到电话后,陈先生查看车里发现座位下确实有个黄色手提包,他立即赶到法院,经当面验证,此包就是刘先生遗失的手提包,包内现金和物品一样不少。刘先生非常感激,要用现金感谢时被陈先生婉言谢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