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7月17日讯(通讯员李颖兰 记者孔思远)从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近日,河北检验检疫局内陆港办事处检验人员在进行出口危险品包装使用鉴定过程中,连续查出两批由货物内衬袋捆扎不符合标准要求导致的不合格现象,其中还发现一只内衬袋已破损。检验人员随即向企业负责人和检验主管通报情况,要求生产企业进行返工整理,并依据相关标准要求,对这两批出口危险货物出具了《出境货物不合格通知单》。
据了解,内包装绳扎封口不符合要求是非常具有代表性和普遍性的一类不合格现象,极易造成货物撒漏,直接影响到运输过程和相关人员安全,且大多发生于首次出口企业,主要因企业缺乏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过度依赖代理报检公司,不主动了解相关标准要求;企业操作人员缺乏相应技术培训,导致不合格现象的发生。
河北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出口企业,代理报检企业在代理首次进出口的企业或新产品报检业务时,应告知和督促生产企业及时与检验检疫部门沟通联系,以便检验检疫人员提前介入。此外,企业应强化质量安全首负责任意识,以便提升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和通关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