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秀珍同事更是以她为榜样。白杰是替刘秀珍生前出过最后两次庭的同事,他清晰地记得,今年5月底,刘秀珍因身体虚弱无法为接手案件中的工人出庭,躺在病床上在代理词上签字时,还帮他修改代理词,订正标点符号,还特意叮嘱他开庭前要和这些工人合影,给他们鼓鼓劲。他说刘秀珍的为人和敬业精神都给他做出示范,刘秀珍是他心目中唯一的榜样,也是法律人的典范。
人物档案
出生于1935年的刘秀珍是一名普通的女性,可她一直在做着不普通的事,她被百姓亲切地称为“穷人的律师”、“工人律师”。
1991年退休前,刘秀珍是石家庄市总工会法律顾问处干部,专职接待信访职工,经常跑企业为职工解决纠纷。1983年她开始做兼职律师,为信访职工提供法律服务,退休后她注册专职律师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退休后,她就把全部精力放在为社会弱势群体争取权益上,四处奔波为他们打官司。
30年来,刘秀珍为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10万余次,代理维权案件1000多起。
2009年,刘秀珍当选感动河北十大年度人物。这位“穷人的律师”以法律对抗强权的故事打动了评委,当时的颁奖词是:她是一个74岁的老太太了,但她依旧是穷人们心里的屏障。穷人律师的称呼,包含的不仅是与强权对抗的勇气,更是一份柔软的同情和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