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高邑县法院工作人员深入到集市开展法律知识宣传,现场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 耿辉 刘晓辉摄

新华社发
■阅读提示
5月1日起,新版《行政诉讼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等一批法律法规开始实施,这些法律法规,不仅将为改革破冰提供法律保障,也在为推进依法治国增砖添瓦。
盘点即将实施的这些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出台的关于司法改革的制度和意见,我们可以感受到,2015年的中国正在法治建设上加快推进的步伐。
□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 董立龙
推行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5月1日起,如果您到法院提起诉讼,遇到案件该立不立、故意拖延等情形,您可以向上级法院投诉这种违规行为。
因为从5月1日起,新版《行政诉讼法》等法律中所确立的立案登记制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也是我国司法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对人民法院依法应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4月1日,中央深改组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立案登记制,旨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4月27日,省高院召开全省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视频会议,要求各市中级法院在5月1日之前对本地法院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对不符合立案登记制要求的“土政策”、“土规定”,立即进行全面清理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