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评]
“领头羊”还需快步走
803辆——这是河北在进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群)之后递交的第一份成绩单。
工信部于2014年11月公布的这组数据,是各示范城市(群)从2013年至2014年9月的累计推广量。
在10个示范城市群中,河北居于浙江省、江苏省、广东省城市群后排到了第4位。然而进一步观察会发现,浙江省的杭州、金华、绍兴、湖州4个城市就推广新能源汽车5203辆,而河北城市群同期仅推广了803辆。
按计划,河北自2013年至2015年要推广13141辆。今年已经进入这项工作的收官之年,河北城市群完成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示范任务可谓任重道远。
不过,数据还显示,海口、兰州、聊城、晋城等城市同期累计推广量都在5辆以下,这也让省内一些地方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有些“放松”:“我们算好的呢,毕竟有城市一辆都没推广呢!”
作为任何一项改革的试点城市,应该先行先试,向先进地区学习,当好自己所在省份的“领头羊”。如果说江浙粤等地城市经济发展水平超过本地,有些工作赶不上情有可原,但绝不能成为放松这项工作的理由。因为与河南、山西等邻近省份单个示范城市推广了400多辆乃至上千辆相比,我省城市推广的步子还需要更快一些。
2014年7月,我省《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已正式出台,虽然各市出台进一步的细化举措延后的时间长短不一,但在大的政策支持下,相信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与示范工作一定可以尽快上一个新台阶。
一项由政府主导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工作,其背后有着多层次的深远意义。这不仅是对治理空气污染的及时响应,更有着对相关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点推进,还有着在国际竞争层面不落人后的深层考虑。
就此,有关人士发出呼吁,希望在新能源汽车产业成长初期和推广应用关键阶段,各级政府要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据了解,有关部门已经着手研究确定2016年至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财政支持政策。
有关人士指出,河北应该把握住时机,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既定的规划目标,进一步加强战略谋划,完善政策体系,形成政策合力,以确保顺利完成本轮示范任务,同时为争取进入下一轮示范名单奠定基础。文/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 董立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