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财政补贴政策,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是目前国家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重要举措。财政部等四部委已经在88个示范试点城市中开展这项工作,邢台位列其中。
“快了,邢台市的财政补贴实施办法已经报市政府通过,很快就要印发执行了。”邢台市财政局工作人员介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补助资金于2014年12月下达后,邢台已制定了具体的使用办法。
尽管道路上行驶的新能源汽车还很少,但被列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试点城市名单一年多之后,邢台市的政策完善工作正在走上快车道。
今年1月16日,邢台市政府第二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出台20项举措,并将任务分解给市直14个部门以及各县(市、区)政府。
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除却承担国家级推广示范试点任务之外,对于邢台市来说,还兼具发展该项产业和治理大气污染双重意义。因此这也成为近年来该市两会上的持续关注的话题,当地一些代表委员提出建议,呼吁尽快推进这项工作。
今年初终于出台的上述《实施意见》,将2014年-2015年确定为推广阶段,在此阶段,购买新能源汽车将享受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等多项优惠。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目前在邢台市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将不限购、不限号行驶,免征车牌费,在省内高速公路及其他收费公路行驶免收车辆通行费,同时还将开设办证、年检“绿色通道”,优先办理相关业务,直接发放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环保标志。
然而,因为财力有限,邢台市在推广新能源汽车上还是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市级财政迄今没有安排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甚至在上述《实施意见》中,也强调要“视市级财力状况”,再对购车用户给予省补贴标准一定比例的补贴。
对于新能源汽车的销售商来说,还是对邢台市继续完善和落实各项政策充满了期盼,因为今年将是各示范城市完成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的收官之年。
“政策正在从纸面上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还需要各部门进一步拿出细化的实施举措。”邢台市工信局一位工作人员感觉时间已经很紧迫,3月27日,他告诉记者,再过十天左右,各部门落实上述《实施意见》的具体举措将陆续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