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凤城天然气公司变相涨价 物价局已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5-02-06 09:40:44 责任编辑:孙明霞

    在高邑县凤城天然气公司,居民买不到便宜的一档天然气,只能选择价格相对较高的二档和三档天然气——县物价部门已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河北新闻网记者 王 营 宋 瑶

    近年来,采用天然气供暖的居民小区越来越多,冬季正值天然气使用高峰,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平台近期收到了部分石家庄市高邑县网友的投诉:“高邑县天然气变相涨价,取暖期4个月要花费近5000元,快烧不起天然气了。”

    记者梳理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平台投诉发现,最近两个月,“阳光理政”平台共收到有关高邑县天然气变相涨价的投诉5起。此外,记者在百度贴吧“高邑吧”看到,天然气价格也是贴吧内网友们最关注的话题之一,一条有关天然气涨价的帖子引发了上百人的讨论。

    记者在高邑县实地走访后发现,高邑县凤城天然气公司出售的天然气,确实与当地物价局规定的价格标准不一致。高邑县物价局接受采访时表示,网友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目前已对凤城天然气公司下达了行政警告通知书。

    天然气被指变相涨价,居民取暖成本大增

    2007年,高邑县统一对县城供暖系统改造升级,目前全县采用天然气壁挂炉采暖的用户有5588户,占县城居民用户的一半以上。高邑县凤城天然气公司是全县唯一的天然气供气企业。

    2014年入冬以来,居住在高邑县城北部某小区的申先生一家轻易不敢开启天然气壁挂炉。“去年11月初去买天然气,发现天然气公司出售的天然气阶梯分档发生了变化:第二档上限由800立方米下降到400立方米。”这让申先生很难接受。“天然气公司私自改变阶梯分档,就是变相涨价嘛。”为了节省费用,申先生一家只好选择仅在晚上开气取暖。

    据了解,高邑县作为天然气阶梯气价试点县,率先推行了居民用气阶梯价格。根据石家庄市物价局2014年10月24日批复的该县居民用天然气阶梯价格标准:第一档年用气量为200立方米,价格为2.3元/立方米;第二档年用气量为201-800立方米,价格为2.76元/立方米;第三档年用气量为801立方米以上,价格为3.45元/立方米。

    然而不少居民发现,从凤城天然气公司根本买不到第一档的天然气。刘先生于2014年12月15日去该公司购气,发现第一档的天然气已停止销售。“工作人员说第一档已经卖完,只卖第二档、第三档,并且两档要搭配购买。”最终刘先生只买到了第二档和第三档各100立方米的天然气。

    据刘先生粗略估算,取暖期4个月一个家庭需要使用1400多立方米的天然气,按照这样的价格计算,一个冬天就要花费近5000元,这让许多家庭颇感吃力。刘先生说:“不少亲戚朋友已经放弃天然气取暖,有的选择开空调,一些住平房的开始重新使用家用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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