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获悉,经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批准,沧州市区新增两处出国(境)证件受理点,分别位于新华公安分局和运河公安分局,并于今天正式投入运行。
据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统计,近几年市区居民办理出国(境)证件人数逐年上涨,去年达到近8万人次,日均办理200多人次。为方便群众办理出国(境)证件,降低群众办事成本,提高办证服务效率,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经报批决定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和沧县公安局两个受理点的基础上,增加新华公安分局、运河公安分局两个出国(境)证件受理点。
新增的这两处出国(境)证件受理点,主要受理普通护照、来往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的首次申请、换发、补发等业务。河北省内户籍的申请人,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一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等相关手续即可前去办理。需注意的是,办理赴港、澳、台再次签注业务者,仍需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窗口)办理。(记者李其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