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原京石高速收费标准一样,7座以下客车收费0.40元/车公里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付薇)日前,河北省物价局公布了备受关注的京港澳高速公路涿州(京冀界)至石家庄段的收费标准。
具体收费标准为:一类小于等于7座客车和小于等于2吨以下货车0.40元/车公里;二类8座至19座客车、2吨至5吨(含5吨)货车0.70元/车公里;三类20座至39座客车、5吨至10吨(含10吨)1.10元/车公里;四类大于等于40座,10吨至15吨(含15吨),20、40英尺集装箱车1.36元/车公里;五类大于15吨的货车0.07元/吨公里;计重收费基本费率0.075元/吨公里。
据河北省物价局消息,京港澳高速公路涿州(京冀界)至石家庄段收费年限为22年,以上收费标准是经过申请和价格听证后确定的。
据了解,京港澳高速公路涿州(京冀界)至石家庄段收费标准与原来的京石高速石家庄至涿州段收费标准一样,计重收费相关政策按照《关于我省收费公路货运车辆计重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行费[2010]39号)执行,集装箱运输车辆按照《关于我省收费公路对集装箱运输车辆实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行费[2012]28号)执行。
此次明确的免征范围包括:一是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标志统一的制式警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二是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免交车辆通行费。联合收割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通行。
河北省物价局提醒,收费单位应使用税务票据,照章纳税,并做好收费公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