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王卫国、王文珩 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解丽达)为进一步强化外部监督,推进司法公开,廊坊开发区法院推行了随案廉政监督卡制度,通过及时全面掌握每个案件当事人的监督信息来促进司法廉洁。
开发区法院各业务部门均设有兼职廉政监察员,由其负责将随案廉政监督卡发放到法院受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的当事人手中,做到“一案一卡、一人一卡”。卡上标有案号、案由、合议庭成员、当事人基本情况、监督事项举报电话和邮箱等内容,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结合全案的审理过程,根据自己掌握的情况,实事求是填写随案廉政监督卡上的监督事项,案件结案后一周内各庭室将随案廉政监督卡交到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并存档。
当事人通过该卡可以对办案法官是否接受过当事人送的现金物品,是否让当事人报销费用,是否接受过当事人的宴请等情况以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等进行全面监督。一旦当事人反映有违反廉政纪律情况的,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会及时介入调查,如果情况属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