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设立河北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全日制研究生全部改成自费。河北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刘教民介绍,河北建立健全多元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将现有的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河北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省级财政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以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得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