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7日)上午,歌手李代沫容留他人吸毒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上午10时50分左右,法庭宣判,李代沫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获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李代沫当庭表示不上诉。
3月18日,据“平安北京”官方微博证实,3月17晚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某小区的暂住地内,李代沫等6名吸食毒品嫌疑人被抓获。3月19日晚,李代沫被移送至看守所。4月16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通报,李代沫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依法批准逮捕。5月9日,北京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宣布,已对李代沫提起公诉,并称其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5月23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称,李代沫容留他人吸毒案定于2014年5月27日上午9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