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和完善我省文化企业诚信建设机制
新的发展形势,对文化企业诚信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在以下方面努力:
1、建立健全宣传引导机制,使文化企业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传递正能量。充分发挥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以及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作用,运用宣传报道、展览展示、公益广告等各种方式,为文化企业的诚信喝彩。
2、建立健全社会诚信机制,营造浓郁的社会诚信氛围。一是建立健全诚信评价、考核奖惩机制。建立全省文化企业诚信档案和信用数据库,设立文化企业诚信评价机构、诚信评级体系。二是建立健全法律诚信保障机制。尽快形成较为完整的信用法律体系和失信约束和惩罚机制,加强信用立法,为文化企业在开展企业信用信息搜集、评级、服务等方面提供法律支持和依据。
3、建立健全行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作用。党的十七大以来,文化体制改革的力度不断加大,各级政府部门逐步由办文化向管文化、由管微观向管宏观转变。政府部门部分管理职能和协调职能的转移,需要社会中介组织的有效承接。因此,积极扶持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应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各级社会中介组织要尽快健全文化产业的行业管理办法及相关的“行规行约”,提高文化企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水平,维护行业和企业的利益,避免恶性竞争,保持公平竞争。
4、建立健全文化企业自律机制,创造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加强文化企业自律机制,是提高文化企业社会信任和市场信任程度的前提和基础。一是培养企业领导班子的政治素养,使其具有崇高的社会责任感、高尚的道德情操、高度的文化自觉,成为企业员工和当地社会的道德模范。二是把诚实守信作为文化企业的核心理念纳入到企业远景和战略发展目标中。通过对员工的培训、宣传和引导,使每个员工都树立诚信意识,并将其转化为个人的自觉行动。三是通过不断的创新、高效的管理、市场的管控、专利的保护,积极抵御外在因素对企业诚信度的损害。四是建立严格的产品质量控制制度,保证产品内在和外在质量达标。五是建立信用考核机制,健全奖惩制度。
(课题组成员:郑恩兵、郭会斌、樊雅丽、武宗志、陈根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