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戴绍志 通讯员崔凤荣)沧州市政府办日前下发通知,就市区道路积雪清除工作进行责任划分,凡遇降雪,市区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门店商户都要提前到岗及时清除积雪,保证门前无积雪、积冰、积水,最迟在雪后24小时内清除干净。节假日、公休日如遇下雪,最迟要在36小时内清除干净。
《通知》对清除积雪进行了明确的责任划分。对于小到中雪,沿街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门店商户,清雪范围按“门前三包”责任范围延伸至道路中心线,沿街一侧无单位的个别路段,由另一侧单位把清雪范围延伸至道路对面路缘石以下。
持续中雪或大雪,市政府负责市区清雪工作的总体协调、调度、监督,运河区、新华区、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按照行政区划,具体负责本辖区清雪工作的组织督导;市区所有部门和单位,除按小到中雪责任划分完成各自的清雪任务外,还应接受市、区政府的统一调度,搞好清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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