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通讯员刘亚楠记者王成果)从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在质检总局日前公布的获准实施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企业名单中,我省11家出口企业榜上有名,至此,我省共有58家企业享受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
按照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企业符合条件的出口货物实行产地检验检疫合格、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免于查验的放行管理模式。
出口货物经产地检验检疫合格后,电子转单到口岸局,口岸局通过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免于查验,直接向报关地海关发送电子通关单,货物在口岸可实现“当天报检、当天放行”,企业至少可节省1天时间,同时节约相应压港、掏柜等费用,有效降低口岸通关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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