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李文铭)24日晚20点左右,青县某饭店一服务员听到财务室内有响动,欲查看时,被一名手持电棍和催泪弹的蒙面男子击倒,并用电线捆绑其手脚。随后,这名男子打开财务室保险柜将4万余元现金、14条香烟等物品抢走。青县公安机关经21小时侦查,涉案犯罪嫌疑人张某被抓获归案。
11月24日21时许,青县公安局重案中队接报案称:青县某饭店二楼财务室被一蒙面男子持械抢劫,保险柜内4万余元现金及其它物品被洗劫一空。办案民警通过对现场中心与外围调查,初步判断作案人对饭店营业时间、二楼财务室的位置比较熟悉,既有可能是饭店内部人员所为,于是办案民警立即对饭店内所有管理和服务人员进行全面排查。
随着排查范围的缩小,有人提供线索称,在11月20日下午,饭店一楼放酒水的仓库被盗过。办案民警通过深入工作,发现饭店一楼放酒水的仓库被盗作案手法与二楼财务室被抢劫的作案手法十分相似,系一人所为,专案组民警于是将两案进行并案侦查。
经缜密侦查,办案民警了解到,曾在饭店打工的张某,与受害人描述的嫌疑人身高体态等特征极其相似,且张某在饭店辞职后,无固定职业,游手好闲,花钱大手大脚。种种迹象表明,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据此办案民警秘密围绕其活动情况开展调查取证,最终掌握了张某大量的作案证据,25日下午对其秘密布控跟踪,并于傍晚18时许,在青县运河桥附近一出租房屋内将张某抓获,当场从其住所搜出大量现金、香烟以及作案用的电警棍、技术开锁工具和其它物品。
审讯小组经对犯罪嫌疑人张某连续几个小时的心理攻势,张某最终如实供述了其在11月24日晚,潜入青县某饭店二楼财务室,蒙面持械捆绑服务员并抢劫保险柜内4万余元现金及其它物品的犯罪事实。经审讯深挖,犯罪嫌疑人张某还供述了自今年以来,先后在县城砸汽车玻璃盗窃车内物品、盗窃电动自行车以及在某保险公司入室盗窃2台笔记本电脑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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