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 日前,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开展河北省双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冀民[2013]80号)精神,经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爱国拥军模范候选人15名,拥政爱民模范候选人6名。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1月30日-12月4日。
公示期间,凡认为公示的候选人不符合表彰条件的,可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邮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35号省民政厅(省双拥办);邮政编码:050051;电子邮件:hbshuangyong@163.com。联系电话:(0311)88615520、88615526、8861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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