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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规定建筑企业要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须一次性缴清

2013-11-21 08:24:59 来源:燕赵晚报

    保费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项目开工前要一次性缴清

    近日,石家庄市人社局下发《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本月1日起,石家庄市的建筑施工企业为本单位所有职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

    工伤保险个人不用缴费

    《通知》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应该按照相关规定,为本单位所有职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不仅石家庄市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参保,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的外地注册建筑施工企业,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也可以在石家庄市参加工伤保险。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考虑到有些建筑施工企业的建设项目施工周期短,施工作业人员流动性大,难以核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石家庄市人社局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建设项目办理参保。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以建设项目办理参保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合同价款和《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中标通知书》中中标价(含追加合同价款)的20%为基数(工资总额),缴费费率为1.5%。

【责任编辑: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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