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远地区幼儿教师职务职称给予倾斜
《办法》要求,建立学前教育健康发展保障机制,扶持农村地区、贫困山区和残疾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
在培养培训、岗位设置等方面对农村地区和薄弱幼儿园给予扶持。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幼儿教师,在职务、职称方面实行倾斜。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残疾幼儿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残疾幼儿实施免费学前教育。《办法》要求各级政府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保障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接受学前教育。
《办法》指出,农村每个乡镇必须至少设置1所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每个村应当设置1所普惠性幼儿园。中小学布局调整后闲置的校舍应优先用于举办幼儿园。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
体罚幼儿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办法》明确,发生以下六种情形,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造成恶劣影响的;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的;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记者戴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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