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验
汇款声声紧催 “小姐”真容难觅
记者昨日随机拨打了一个“包小姐”的电话,对方要求记者先到银行汇100元服务费,再安排“小姐”来接,在汇去服务费后,对方以“保证金”为由要求再汇款300元。记者表示当面汇款,对方就说“没诚意”。随后,记者立即要求退款,对方在电话中表示很快安排退款,但之后再打电话就联系不上对方了,在整个过程中“小姐”都没有露过真容。
记者了解到,8月份,保定警方曾抓获一名色情广告人员。据其供述,他们首先在城市主要繁华街道张贴印有“包小姐、学生妹全套服务”字样和手机号码的小广告。如果有人打电话要“找小姐”,他们就说有各种类型的“卖淫小姐”,每小时100元,并指定距离农业银行或邮政储蓄所较近的位置让其去“接小姐”。当受害人到达指定位置后,他们通过手机告知被害人,要先通过银行向指定的银行卡付100元-500元不等的“嫖资”后,才可以与“卖淫女”见面。受害人一旦存款,他们再以所谓的保证金、床单费二次向受害人收取300元-500元不等的费用。接着,不论受害人汇不汇款,他们都不再接听电话。
7月份,承德警方也曾破获夫妻两人共同实施的“包小姐”系列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女)、武某某(男)相继供述了以“包小姐”为名实施系列诈骗的犯罪事实。刘某某于去年4月份在邢台平乡县一打字复印部印制了一万张“包小姐”小广告后,又非法购买了以他人名义登记的手机卡和银行卡。之后,由其丈夫武某某先后到承德、北京、大连、沈阳等地进行张贴。刘某某则在家中负责接听电话,实施诈骗活动。为逃避打击,刘某某每隔10天左右到邢台市或邯郸市通过自动柜员机取一次钱,还经常更换手机号和银行卡,以此扰乱公安机关侦查。2012年4月份以来,两名犯罪嫌疑人竟然诈骗100余起,获利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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