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我上初三,我和他说了要断绝这样的事情,可他还是在星期五在我上学的必经之路上堵着我。有一次,我不幸被他拦到,他说:"为什么不继续和我玩?"我说我害怕。他说:"我不管你怕不怕,这都不关我的事情,我只要你和我玩就行了。"我说:"我求你了,放过我吧!"可他不当一回事。他又从摩托车里拿出了一把刀,和一个药水来恐吓我。我又怕了起来,他就把刀子放在我脖子上。我动也动不了,药水也差点倒在我身上。可就在这时,他的手机响了。他把刀和药水放在车上,我趁他在接电话的时候,把车上的刀拿走了。我终于逃过了这场灾难!”
“后来,他又来过我家里三次。有一次,我家里人都在家,他来了,我怕得不得不让我妈妈送我去搭车,因为有妈妈在场,他才不敢对我做什么事情。这一次,我又躲过一劫。”
“为了保留证据,我现在还有当初他威胁我的刀。”
……
在长达四页的泣诉中,小欣也提到:“他知道我爱玩手机,拿手机来诱惑我,有时还给我一点钱买零食。”不过小欣说,“他给过我十多次钱,每次基本上是10元,最多的是20元。加一起不超过300元,而手机,我从来就没有用过。”如今,15岁的小欣为自己的这点“贪欲”追悔不已。
“我的一生就被我的亲人毁了,我现在后悔,我当初为什么那么弱弱,不报案。我希望他能够受到法律的制裁,我更希望他不要伤害我的亲人以及我。他的性格,我是了解的,只要他想得到的东西,必须得到,不然他会毁灭。”
小欣跟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说,从今年三月开始,“他跟我发生关系有29次。除了在他家里的第一次,以及在我家里和油库里的五六次,其他的都是被他用摩托车拖到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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