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任学光)昨日石家庄召开全市县城建设工作推进会,会上下发的《石家庄市2013年县城拆违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矿区要用两个月时间,拆除县城及周边区域和干线道路两侧有碍观瞻的超期临建、简陋简易建筑及违法违规违章建筑。
方案要求,县城拆违工作要以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为主线,依据《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凡违法违规,有碍观瞻的一律拆除;各县(市)、矿区政府要实施拆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拆违工作负总责;拆违工作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最大限度动员自拆,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坚持以拆促治,建筑拆除后,及时平整场地、整修墙体、绿化美化;在拆违过程中,充分考虑特困群众、弱势群体利益诉求,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
此次拆违工作,重点拆除车站、广场、旅游景点等周边重要节点,县城主路主街及主要出入口两侧,环城路两侧和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道沿线以及其他影响县城形象的重要部位。重点拆改违反《土地管理法》,占用耕地的违法建筑;违反规划控制内容,占压红线、绿线、蓝线的违法建筑;有碍观瞻的超期临建、简易简陋建筑;影响环境容貌的煤场、沙石厂、废品收购站等;影响县城容貌的店里、通信线缆及塔站等附着物。拆除工作要即拆即清、即拆即整、即拆即绿,着力打造县城建设新面貌。
整个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从7月20日起至7月31日,各县(市)、矿区要进行摸底调查、登记造册、任务分解。8月1日至8月10日,各县(市)、矿区组织产权单位及个人实施自拆,并为自拆创造便利,提供服务。8月11日至8月20日对规定期限内完成自拆确有困难的,由辖区政府组织力量协助拆除;8月21日至9月20日对规定期限内未能拆除的建筑,由辖区政府负责依法实施强制拆除;9月21日至9月30日,由市县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县(市)、矿区拆违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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