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任克勤、刘明洁)本是住对门的邻居,却因为一堆土大打出手,不仅伤害了邻里之情,还因侵权赔偿打起了官司。日前,香河县人民法院对这样一起邻里纠纷案进行了判决。
本案中,被告的岳父与原告系前后排邻居。2012年4月28日,被告的岳父将一堆沙土堆在其房后,即原告家门前。当晚,原告丈夫开车回家,因沙土影响其出行,遂将沙土挪动。次日,被告气势汹汹地闯入原告家中大声叫骂,并质问原告是谁动了他岳父家的沙土。原告便说是自己移动了一下,为的是能够方便出行。被告听后,便对原告破口大骂,并将其打倒在地。
一番打骂后,被告扬长而去。但原告心有不甘,起身要和被告对质。被告见原告从后面追来,再次对其猛打,将其打倒在泥水中。经鉴定,原告为轻微伤。
最终,香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原被告双方分别承担20%和80%的责任,判处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共计11932.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