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范亚娟)为进一步强化人才观念和责任意识,沽源县制定并出台了人才工作专题报告制度等六项人才工作制度,健全人才工作机制、完善各项人才政策,进一步提升人才工作制度化水平。
人才工作专题报告制度。各乡镇、街道办、县直各部门(单位)、企事业单位须以书面形式,向沽源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提供人才工作的半年报告和年度报告。
领导联系专家制度。规定每位领导联系专家不得少于2名,通过建立联系、问政问策、解决困难、提供服务等措施,把各类专家团结和集聚到沽源县的各项事业中来。
人才投入保障制度。沽源县财政局每年为人才科设立人才专项资金50万元,以此确保各项人才工作顺利开展实施。
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县属企事业单位每年至少开2次专题研究会,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实行定期考核和专项检查,促进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落实。
人才工作动态报告制度。在制定合理的目标任务和明确的考核标准的前提下,根据管理对象每期的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定性、定量考核,作出现时评价,并以之作为调整依据。
建立制度情况落实台账。各乡镇、街道办、县直各部门(单位)、企事业单位将各项人才工作的完成情况及各种材料上报,建立台账管理制度。人才科进行分类登记管理,每季度统计一次,统计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年度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