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县纪委工作人员在饭店检查审批备案卡的落实情况。郝红军摄
卡住了大吃大喝
卡出了节俭规范
———探访阜城公务招待审批备案制度
河北日报记者 盖秋果
陈凤来 马 路
6月7日,高考第一天。记者在阜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见到一份“公务招待审批备案卡”,备案单位是“阜城县教育体育局”并加盖公章,下面有日期及编号;招待对象及人数为“省市高考巡视员及景县监考人员共20人”;陪餐人员6人,有具体姓名;招待地点为某酒店;招待事由为“巡视及监考人员用餐及住宿”;最后有该局主要负责人签字。县纪委留存的一联有纪委党风室骑缝章的一半。
这一套程序就是阜城县全面推开的公务招待审批备案制度中的主要内容。
公务招待需审批备案
原先阜城县对公务招待也采取了诸如“集中结账”之类的一些措施,但因为制度本身存在漏洞,实施效果并不理想。阜城县纪委副书记多寿松说:“此前总有一些部门和人员利用公务招待机会大吃大喝。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县纪委和监察局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了许多问题,比如公务接待标准不明确,个别单位打肿脸充胖子,跟对口单位讲排场。还有公务接待地点不断变换,超标准接待、费用变通为多次多张发票等。”
针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阜城县纪委对公务接待的各环节进行了全方位的规范和完善。
首先是明确了不同级别的接待标准和费用总额及陪餐人数,规定了接待地点为机关食堂或县内营业性饭店,更重要的是,制度规定,必须事先备案和审批,备案和审批单必须由申请单位一把手签字,经县纪委批准后按规定标准接待。报销时,需持正式发票、原始菜单、备案审批卡。因招商等公务外出,需要在外地公务招待客人的,阜城县规定需主管副县级领导批准,然后再走备案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