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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规定大学生首次创业一次性补助5000元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戴绍志)大学生首次创业一次性补助5000元、3年内每年限额免征8000元税款……日前,沧州市出台政策,对大学生创业给予支持。

    从现在开始,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即毕业所在自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此年度内自主创业的,首先在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到创业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一次性创业补助5000元。

    创业补贴申请材料包括:《大中专毕业生创业补贴审核认定表》、身份证复印件、高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等材料。申请材料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资金拨付给经办机构,由经办机构支付给申请者本人。

    此外,大学生自主创业3年内每年限额免征8000元税款,免征次序为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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