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日报讯(记者杜烁 通讯员贾飞虎)《邢台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方案(试行)》日前出台。当我市持续出现严重和极重污染天气时,市环保局将会同市气象局对空气重污染情况进行趋势分析和研判,并及时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公众采取适当健康防护措施,共同应对极端不利天气。
按照环保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分级办法,我市将空气重污染分为重度污染、严重污染和极重污染三级,并制定了相应级别的应急措施,包括健康防护、建议性污染预防和强制性污染预防等。应急实施范围为桥西区、桥东区、开发区、邢台县、沙河市、内丘县、任县和南和县。
根据《方案》,出现持续重度污染天气时,我市将采取鼓励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等建议性污染预防措施;出现持续严重污染天气时,除采取停车时及时熄火,限制和减少燃放烟花爆竹等建议性污染预防措施外,我市还将采取市区周边污染企业降低生产负荷,停止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拆除工程,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带头停驶公务用车20%等强制性污染预防措施;出现持续极重污染天气时,我市将采取加大对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检查频次,减少市区周边污染企业污染物排放30%或暂时停产,停止渣土运输,增加湿式清扫保洁作业次数,市区外环以内限行黄标车,在气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人工增雨(雪)作业等强制性污染预防措施。